2017年8月9日,為加快推進和規范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,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》的要求,環境保護部提出了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。要求以環境污染治理 “市場化、專業化、產業化”為導向,推動建立排污者付費、第三方治理與排污許可證制度有機結合的污染治理新機制,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,不斷提升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。
《實施意見》提出,培育企業污染治理新模式。積極推行資源化處置方式,探索效益共享型環境績效合同服務模式。鼓勵第三方治理單位提供包括環境污染問題診斷、污染治理方案編制、污染物排放監測、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建設、運營及維護等活動在內的環境綜合服務。以工業園區等工業集聚區為突破口,鼓勵引入第三方治理單位,對區內企業污水、固體廢棄物等進行一體化集中治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