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82號)、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保護驗收暫行辦法》(國環規環評〔2017〕4號)等有關規定,現將廬江縣石山礦區水泥用石灰巖礦150萬噸/年露天采礦工程有關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廬江縣石山礦區水泥用石灰巖礦150萬噸/年露天采礦工程位于安徽省廬江縣城東北約18km,行政區劃隸屬于廬江縣冶山鎮、盛橋鎮。礦區中心點坐標:東經:117°25′31″,北緯:31°21′28″;礦區儲量保有水泥用石灰巖資源儲量為3141.19萬t,設計利用水泥用灰巖資源儲量2983.67萬t,服務年限19.9年(不包含基建期),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,開采規模為年產150萬噸水泥用灰巖礦。
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基本保持一致,項目于2021年7月開工建設,2022年3月建設完成。
二、工程建設情況
目前項目已基本建成,實際建設工程情況見表1。
表1 主體工程建設情況
三: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情況
我公司按照環保“三同時”制度的要求,落實了環評報告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。
1、生態防護措施
1)施工期
施工期嚴格控制施工占地,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實其中的工程和植物措施,設置截排水溝和沉砂池、邊坡綠化以及臨時覆蓋等措施。施工便道、施工營地、施工場地等均采用植被進行生態恢復。嚴格遵循“邊開發、邊恢復,邊開采、邊復墾”的原則。
2、廢水
1)施工期
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旱廁處理,處理過后用于附近農田灌溉,施工廢水經沉淀后循環利用。
2)運營期
運營期廢水主要為采場和排土場大氣降水,經截排水溝、沉淀池收集處理后排入興隆庵水塘,再回用于生產,車輛沖洗廢水經隔油沉淀后循環利用,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農田灌溉。
3、廢氣
1)施工期
施工場地及道路、堆場配備灑水車灑水抑塵,運輸材料的車輛密閉等。
2)運營期
項目使用的鑿巖設備為濕式,并自帶降塵的設備,爆破過程中控制單次爆破藥量,減少一次爆破廢氣量;針對爆破產生的粉塵采用三臺霧炮機進行抑塵,并及時采用灑水車對爆堆灑水降塵,采礦過程也采取霧炮機抑塵 ;礦區內道路硬化,運輸車輛(70t)均為自動伸縮加蓋運輸車輛,運輸過程密閉、限制車速15km/h、同時礦區出口設置了一臺車輛沖洗平臺,礦區配置一臺東風153灑水車對道路灑水,裝卸過程中采用一臺霧炮機抑塵、對礦石灑水;排土場覆蓋防塵布、密目防塵網等防塵布料,同時采用一臺霧炮機降塵 。
4、噪聲
項目使用的為低噪聲設備,高噪聲設備盡量不同時使用,合理安排設備位置;項目每次爆破裝藥量控制在一定水平,采用多排孔延時爆破,毫秒遲發多段爆破,減少每一段的裝藥量,嚴格控制爆破次數,以降低噪聲,合理安排每次爆破時間,爆破均在白天進行,以減少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,運輸均在白天運輸等。
5、固體廢棄物
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為生活垃圾、廢石、表土和沉淀池沉淀物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,廢石和沉淀物全部運至水泥廠用于生產,表土堆存與表土堆場用于服務期滿后復墾。
四、“三同時”手續落實情況
2017年4月28日,原合肥市生態保護局下發了《關于安徽大江股份有限公司廬江縣石山礦區水泥用石灰巖礦150萬噸/年水泥用石灰巖礦石露天采礦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》(環建審〔2017〕43號)。
公司目前主體工程與環保工程等基本按照“三同時”要求建設完成。
五、企業承諾
我公司承諾,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,認真落實環評及批復提出的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,加強環保設施運行、維護和管理,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。日后,將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制度及環保臺賬,將制度落實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當中。
六、接受監督
我公司對所公開的信息的真實性、準確性負責,接受環保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。
建設單位: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
聯系人: 孔文凱
聯系電話: 18655158062
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
2022年3月1日